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知识经济部(MKE)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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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冷藏箱、冷冻箱、韩国泡菜冷藏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卧式滚筒洗衣机、洗碗机、烘碗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和商用冷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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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能效标签和标准的法规”(知识经济部通告2009-317)页数:226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自从1992年以来,已经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根据能效标签和标准法规,按照每一种类型表示能效等级(1级 – 5级)。本修正案规定了13种新型电子产品,包括冷藏箱、冷冻箱、韩国泡菜冷藏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卧式滚筒洗衣机、洗碗机、烘碗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和商用冷藏箱的能效标签(1级 – 5级)要求,以及从2010年7月1日起估计每年的操作成本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温室气体、节约能源,以及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0/07/01 拟生效日期: 2010/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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