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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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消费品(不包括食品、医疗用品或化妆品)
ICS:[{"uid":"97.020"},{"uid":"97.140"},{"uid":"97.190"},{"uid":"97.20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法案C-6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提案页数:44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是一个关于消费品安全的法案。该法案取代危险产品法(HPA)第I部分并且提出了一个新的法律制度。 当前危险产品法(HPA)中的特殊产品规定(如消费化学品、玩具、婴儿床)在新法案中继续有效,如需要可根据新法案要求制定新的特殊产品规定以处理特殊产品危险。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包括以下关于消费品的新规定: • 全面禁止销售引起危险的产品; • 禁止销售召回或其它未执行纠正措施的产品; • 禁止涉及健康及安全的错误或误导性包装、标签、广告,包括错误的认证标志; • 部长要求不合格指标检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的规定; • 企业保留产品来源及分销记录要求; • 企业报告其产品严重事故要求; • 向其它消费品安全执行组织公开商业机密的规定(适当的保密协议); • 加拿大卫生部检查员命令召回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规定; • 违反检查员命令的行政处罚制度。 还有某些特殊产品要求被认为应当增加到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文本中,包括: • 革新加拿大儿童玩具安全法提案第一部分:机电危险 • 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注系统(GHS)提案 • 禁止包含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提案 • 用于放入嘴中或可能放入嘴中的产品铅含量限制提案 • 软乙烯儿童玩具及儿童保育品邻苯二甲酸盐规定提案 • 危险产品(水壶)法规修订提案 • 滑雪和滑雪板头盔法律措施提案 • 危险产品(床垫)法规修订提案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案的目的是通过处理或防止加拿大消费品引起人类健康或安全危险保护公众,包括在加拿大流通的产品及进口产品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法案目前已提交议会-现在不能确定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该措施批准之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0/02/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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