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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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由实木制成的木材(timber)和木材产品(timber products)(HS 4403;4404;4407; 4409; 4401 (没有4401.3000); 4402; 4406; 4408; 4418.5000和4418.6000(仅为屋顶板;由实木制成的柱和梁);9401(仅为实木制成的座位);9403(仅为实木制成的家具);属于下列税则号的,只要是由实木制成的产品:4414;4416;4417;4419;4420;4421;7009。
ICS:[{"uid":"79."},{"uid":"91.080.20"},{"uid":"97.140"}] HS:[{"uid":"44"},{"uid":"9401"},{"uid":"9403"},{"uid":"7009"}] |
5. |
通报标题:联邦委员会关于木材和木材产品声明的法令草案,以及联邦经济事务部相应的执行法规(2个文件;8页,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新的法令规定了在临近销售时声明木材和木材产品的职责。声明包括原产地(采伐的国家,有可能显示一个以上的国家或“原产地不明”),以及木料的类型(在产品上或紧接着产品的地方必须显示商业名称,必须有可能检定到相应的学名,可能对衍生的木材产品声明为“混合木材”,可能显示一种以上的种类或属)。在第一阶段范围非常有限(仅为由实木制成的木材和木材产品),但考虑到在国际层面的发展,将来应当扩大范围。拥有单一装置或小系列产品的小型企业可以在每年的基础上声明(基于前一年的购买量)。可重复利用的产品、包装和合成的衍生木材产品在将来将不属于声明的产品。至于所涉及的组合而成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三种采伐的部件(由不同的种类制成的)必须声明。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SR 944.0)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0/06 拟生效日期: 2011/07(12个月的过渡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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