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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EU/920
2022-09-0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含有故意添加的微塑料的产品(由合成的固体有机聚合物形成或包覆的尺寸小于5毫米的颗粒,这些固体有机聚合物是不溶的和不可生物降解的)。
ICS:[{"uid":"83.080"}]      HS:[{"uid":"39"}]
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合成聚合物微粒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EC)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



页数:13;15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该条例草案将在(EC)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中加入一项新的条目,其将禁止在市场上投放故意添加到产品中的微塑料,其浓度超过0.01%(按重量)。   (生物)可降解、水溶性、无机和天然聚合物不在限制范围内。条例草案对禁止在市场上投放微塑料的禁令作了若干减损规定,特别是用于工业场所或可避免微塑料排放的地方。  对于减损用途,条例草案要求:1)通过适当的产品使用和处置说明,将微塑料释放量降至最低;2)监测并每年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报告。  
7. 目的和理由:限制微塑料的释放,防止其积聚到环境中
8.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的(EC)第1907/2006号法规: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23064258789&uri=CELEX:32006R1907附件XV ECHA委员会的限制和意见申报文件拟批准日期:2022年第四季度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20天对含有微小颗粒的产品和含有微塑料的产品在市场上投放(销售禁令)的限制,如未规定过渡期,将在生效时适用。对于其他含有微塑料的产品,禁售令将视乎有关产品而推迟4至12年实施。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地址和网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32) 2 299 80 43,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文本可在欧盟TBT网站上查阅: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EEC/22_596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EEC/22_5968_01_e.pdf %%%G/TBT/N/EU/920 2022年9月5日(22-6596)页码:1/1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原件:英文tbt编号- 1 -G/TBT/N/EU/920- 1 -通报。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欧盟。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32) 2 299 80 43,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 网站: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 3.根据第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条通报,其他: 4. 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适用,还可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含有故意添加的微塑料的产品(由合成的固体有机聚合物形成或包覆的尺寸小于5毫米的颗粒,这些固体有机聚合物是不溶的和不可生物降解的)。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合成聚合物微粒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13页,英文);(15页,英文)6.内容简述:该条例草案将在(EC)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中加入一项新的条目,其将禁止在市场上投放故意添加到产品中的微塑料,其浓度超过0.01%(按重量)。 (生物)可降解、水溶性、无机和天然聚合物不在限制范围内。条例草案对禁止在市场上投放微塑料的禁令作了若干减损规定,特别是用于工业场所或可避免微塑料排放的地方。 对于减损用途,条例草案要求:1)通过适当的产品使用和处置说明,将微塑料释放量降至最低;2)监测并每年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报告。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限制微塑料的释放,防止其积聚到环境中 8.相关文件: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的(EC)第1907/2006号法规: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23064258789&uri=CELEX:32006R1907附件XV ECHA委员会的限制和意见申报文件 9.
9. 拟批准日期: 2022年第四季度。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20天对含有微小颗粒的产品和含有微塑料的产品在市场上投放(销售禁令)的限制,如未规定过渡期,将在生效时适用。对于其他含有微塑料的产品,禁售令将视乎有关产品而推迟4至12年实施。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合成聚合物微粒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EC)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
该条例草案将在(EC)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中加入一项新的条目,其将禁止在市场上投放故意添加到产品中的微塑料,其浓度超过0.01%(按重量)。   (生物)可降解、水溶性、无机和天然聚合物不在限制范围内。条例草案对禁止在市场上投放微塑料的禁令作了若干减损规定,特别是用于工业场所或可避免微塑料排放的地方。  对于减损用途,条例草案要求:1)通过适当的产品使用和处置说明,将微塑料释放量降至最低;2)监测并每年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报告。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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