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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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克菌丹(农药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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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关于更新对活性物质克菌丹的批准的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以及对欧盟委员会(EU)第540/2011号执行法规附件的修订页数:4页;3页 使用语言:英文;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活性物质克菌丹的批准在限制在温室中使用的条件下更新。欧盟成员国应修改/撤销对含有克菌丹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受限认证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该物质以前是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评估和批准的。本决议只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上市。可能会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行动,并根据SPS程序另行通报。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使一种活性物质按照(EC)第1107/2009号法规(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获得批准,必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标准列于法规第4条(及其附件II)中,必须满足这些标准才能获得批准。在对克菌丹进行评估和同行审查期间,确定了一些无法最终确定的问题和领域。这些问题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结论中作了详细说明,并在此报告:- 对野生非目标陆生脊椎动物的风险,- 对脊椎动物以外的野生非目标陆生生物的风险,- 对水生生物的风险。这些问题和无法最终确定的领域意味着并非所有 克菌丹的用途均符合(EC)第1107/2009号法规中所述的批准标准,目前只有限于温室的用途(有义务从申请到收获期间保持封闭)可以得到批准。需要根据第1107/2009号法规第43条修改或撤销现有授权;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9年10月21日关于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并废除欧盟理事会第79/117/EEC和91/414/EEC号指令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 欧盟委员会2011年5月25日(EU)第540/2011号执行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获批活性物质清单的(EU)第1107/2009号法规(OJ L 153,11.6.2011,第1-186页)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关于活性物质克菌丹的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结论。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2020年。活性物质克菌丹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结论。2020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8(8):6230 |
9.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第1季度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2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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