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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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儿童固定系统和增高座椅
ICS:[{"uid":"97.190"},{"uid":"43.040"}] HS:[{"uid":"8708"}] |
5. |
通报标题:机动车固定系统和增高座椅安全法规提案页数:59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过去二十年,儿童平均身高已增加,但机动车儿童座椅安全标准并未改变。由于认识到这一变化,美国最近修改了超重儿童座椅要求以改善安全性。机动车固定系统和增高座椅安全法规(RSSR)提案将更新现行机动车固定系统和增高座垫安全法规中的加拿大儿童座椅要求和检测程序,并使其与美国最近批准的法规一致。因为生产商能够设计出一系列符合性能检测要求的座椅,这将使在加拿大可使用更多种类的儿童座椅。这也能减少北美法规差异导致的生产商负担。 修订提案通过使加拿大儿童座椅检测要求与试验模型及附加检测性能标准更先进的美国要求一致,能够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向儿童乘员提供更好的保护。修订提案涉及大体重儿童座椅的条款经由系列临时法令(在文件G/TBT/N/CAN/199、199/Rev.1及199/Rev.1/Add.1中通报)自2007年5月起已在加拿大生效,修订提案使临时法令永久化。 此外,修订提案提出新的腰/肩式安全带检测要求以更好地反应现有车辆儿童固定系统的使用。 最后,修订提案拟改编法规文本以阐明某些现行要求的目的。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 2010年9月1日。过渡规定:在2010年9月1日之前,法规涉及的固定系统和增高座椅可以遵守机动车固定系统和增高座垫安全法规要求,如法规中写明的在法规生效前。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11/2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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