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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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Ex.HS 8516.10.11、Ex HS 8418.69.30、Ex HS 8418.69.90
ICS:[{"uid":"97.040"}] HS:[{"uid":"8516.1011"},{"uid":"8418.6930"},{"uid":"8418.6990"}] |
5. |
通报标题:能源和矿产资源部__年第__号关于饮水机最低能源性能标准(SKEM)和节能标签的法令草案页数:13页 使用语言:印尼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饮水机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SKEM)和节能标签包括:a.饮水机的类型;b.节能率值、节能标志的形状和规格;c.节能和测试认证类型;d.性能测试要求和程序;e.节能认证义务的豁免;f.测试结果的不符合项公差。进口产品上的节能标签在原产国完成。节能标签贴于或附有不易去除的材料。包装上的节能标签可以用对比色压印。节能标签的形式和规格参见附录。饮水机的国内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每3(三)个月定期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总局局长提交一份最低能源性能标准的申请报告,其中包括:a.品牌;b.类型、规格或型号;c.容量/功率/体积/直径;d.生产或进口饮水机的数量。本法规将在规定后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欺骗性行为预防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关于能源的2007年第30号法律;关于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的2014年第20号法律;关于节能的2009年第70号政府条例;关于国家标准化体系和合格评定的2018年第34号政府条例;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关于实施能源利用家庭最低能源绩效标准(SKEM)的2021年第14号条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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