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韩国环境部颁布2022-671号公告,公布了首批授权物质候选清单,并就清单中的11物质进行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征集将于2022年12月15日开始,2023年2月13日截止,为期60天。
K-REACH法规规定,被列入授权清单的物质,在韩国境内制造、进口及使用之前需要获得环境部许可(即使已经完成了K-REACH注册)。
环境部公布的11个物质如下:
序列号 | 物质名 | CAS号 |
1 | 苯 | 71-43-2 |
2 | 双酚a | 80-05-7 |
3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84-74-2 |
4 | 苯二甲酸苄丁酯 | 85-68-7 |
5 |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基甲烷 | 101-14-4 |
6 | 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 | 117-81-7 |
7 | 四氧化三铅 | 1314-41-6 |
8 | 氧化铅 | 1317-36-8 |
9 | 三氧化铬 | 1333-82-0 |
10 | 中铬黄 | 1344-37-2 |
11 | 铬酸锶 | 7789-06-2 |
按照韩国环境部计划,将于2022.12.12公布上述11个物质的有害性、流通量、用途等信息;并于2022.12.15~2023.2.13(60天)征集行业意见。
如对上述授权候选物质有意见,可在韩国产业支援中心官网(点击查询)进行意见提交。提交意见需下述三部分信息:
1. 意见人的基本信息;
2. 意见人所属机关或单位(可选择非公开);
3. 意见可分为以下几种(可选择非公开或部分非公开):
●若对物质有害性有异议,需说明;
●若对主要用途有异议或有其他用途需说明;
●如果对曝露信息有异议或者想添加新的曝露信息,需根据不同用途不同曝露途径分开说明;
●说明替代物质和技术在目前研发应用中存在的局限性;
●在化学物质处理过程中,对可能接触的人员类型有意见需进行说明;
●被指定授权物质后对社会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
●物质在韩国境内的流通量有不同意见;
●希望针对特定用途被豁免授权的意见以及获得授权缓冲期的意见。
授权物质指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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