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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AUS/154
2023-01-1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进口和国内生产的包装酒精饮料(HS第22篇),酒精含量(ABV)为0.5%或以上,要求贴上标签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
ICS:[{"uid":"67.160.10"}]      HS:[{"uid":"22"}]
5. 通报标题:

提案P1059 酒精饮料的能源标签:评估报告



页数:70页;70页    使用语言:英文;英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该提案考虑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要求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的含0.5%或更多ABV的包装酒精饮料上提供能量(千焦/千卡)标签信息。FSANZ已经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该法典的拟议变更草案。受影响的标准有:(a)《法典》中使用的标准1.1.2定义;(b)标准1.2.1要求贴标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信息,以及(c)标准2.7.1酒精饮料和含酒精食品的标签。拟议的变更草案要求以规定格式声明含0.5%或以上酒精度的包装酒精饮料的能量含量信息。声明的地点没有规定。建议在过渡期结束前,对包装和贴标的产品实行三年的过渡期和库存豁免。
7. 目的和理由:尽管作出了公共卫生努力,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人口中超重和肥胖的患病率继续增加。能量平衡是维持健康体重和减少与超重和肥胖有关的慢性病风险的基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饮食指南》建议限制酒精摄入量,以实现能量平衡。目前,含0.5%或更多ABV的酒精饮料无需贴上适用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大多数其他包装食品的营养信息标签。现有证据表明,消费者通常对酒精饮料的能量含量了解不足。拟议标签的目标是提供酒精饮料的能量含量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根据《饮食指南》做出知情选择,这反过来又有助于更广泛的公共卫生工作,以减少超重和肥胖的流行。该提案遵循了两个阶段的初步工作,包括证据评估、消费者文献综述和综合分析以及FSANZ于2021年12月完成的对酒精饮料能量标签选项的分析。报告可在FSANZ网站上查阅;消费者信息、标签
8. 相关文件: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英文)可从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Pages/default.aspx获得
9. 拟批准日期: 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发出的通知预计将于2023年6月通过(公报),随后不久将予以通过,以待政府审议。
拟生效日期: 三年过渡期后,于2026年中下旬确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提案P1059 酒精饮料的能源标签:评估报告
该提案考虑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要求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的含0.5%或更多ABV的包装酒精饮料上提供能量(千焦/千卡)标签信息。FSANZ已经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该法典的拟议变更草案。受影响的标准有:(a)《法典》中使用的标准1.1.2定义;(b)标准1.2.1要求贴标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信息,以及(c)标准2.7.1酒精饮料和含酒精食品的标签。拟议的变更草案要求以规定格式声明含0.5%或以上酒精度的包装酒精饮料的能量含量信息。声明的地点没有规定。建议在过渡期结束前,对包装和贴标的产品实行三年的过渡期和库存豁免。

通报原文:[{"filename":"AUS154.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30116/AUS15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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