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美国司法部司法程序办公室(489)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记录系统
ICS:[{"uid":"35.220"},{"uid":"43.040"}] HS:[{"uid":"8521"}] |
5. |
通报标题:车载数码多媒体证据记录系统标准提案页数:7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得到相关各方的评议意见,美国司法部,司法程序办公室,国家司法协会(NIJ)将向公众公开一项标题为,车载数码多媒体证据记录系统标准的最初标准草案。这是由法律执行官员记录在车辆中和车辆周围所发生事件的车载数码多媒体证据记录系统的最低性能标准。本标准包含了设备必须达到的最低设计和性能要求,以及用于鉴定性能的测试方法。提供关于本文件的评议意见的机会是向行业技术代表;公共安全机构和组织;法院视频分析家;研究、开发和科学界,以及所有其它的利益相关者和相关各方公开的。国家司法协会特别要求涉及最终用户环境重要性要求的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8/0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