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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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联合配方剂(农用化学品中使用的非活性物质)
ICS:[{"uid":"65.100"}] HS:[{"uid":"3808"}] |
5. |
通报标题:根据《农业化学品管制法》第4条第(1)款第(xi)项,确定农业、林业和渔业部及环境部部级法令所界定情况的部级法令草案页数:5页 使用语言:日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联合配方剂与农药中的活性物质一起使用,以起到稳定活性物质的作用。尽管通过对含有联合配方剂的农药配方的急性毒性研究,已经证实了它们的安全性,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关于联合配方剂的独立法规。根据农用材料理事会农药委员会2022年6月22日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逐步淘汰某些用作联合配方剂的物质以提高农药安全性的报告,拟议的《部长令》将禁止注册含有以下33种物质中任何一种(含量超过0.1% w/w)的农药(以CAS号为基础),申请于2023年10月1日之后提交:丙烯酰胺(CAS号79-06-1)、铁石棉(12172-73-5)、苯(71-43-2)、苯并【a】芘(50-32-8)、1,3-丁二烯(106-99-0)、温石棉(12001-29-5)、青石棉(12001-28-4)、邻苯二甲酸二丁酯(84-74-2)、1,2-二氯乙烷(107-06-2)、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84-69-5)、N,N-二甲基甲酰胺(68-12-2)、四水八硼酸二钠(12280-03-4)、环氧氯丙烷(106-89-8)、乙氧基化油脂烷基胺(61791-26-2)、乙二醇单乙醚(110-80-5)、乙二醇单乙醚乙酸酯(111-15-9)、乙二醇单甲醚(109-86-4)、乙二醇甲醚醋酸酯(110-49-6)、环氧乙烷(75-21-8)、1-乙基吡咯烷-2-酮(2687-91-4)、甲醛(50-00-0)、甲酰胺(75-12-7)、加氢重环烷馏分油(石油)(64742-52-5)、加氢中性油基润滑油(石油)(64741-88-4、72623-86-0和72623-87-1)、N-甲基甲酰胺(123-39-7)、硝基苯(98-95-3)、2-硝基丙烷(79-46-9)、喹啉(91-22-5)、四硼酸钠(1330-43-4)、十水四硼酸钠(1303-96-4)和五水四硼酸钠(12179-04-3)。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这些修订在批准时将在“KAMPO”(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以日语提供)。《农药条例法》可从以下网址获取:URL: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ja/laws/view/3507 |
9.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4月 拟生效日期: 2023年10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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