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土耳其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在其官网公布了《特定有害化学品进出口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生效。
根据《鹿特丹公约》,为与欧盟的PIC(《事先知情同意条例》)保持一致,该法是在与欧盟立法协调一致的框架内制定的。该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促进有害化学品管控信息共享,鼓励共担责任与合作。
条例包括的化学品包括放射性材料、废弃物、化学武器及其混合物、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等。
法规要求:附件所列物质的出口商或进口商每年3月31日之前需将上一年的出口或进口化学品数量通知该部;出口商/进口商需对出口化学品正确包装和分类、提供SDS等义务。
土耳其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作为主管部门,有检查/同意批准发送出口通知的资格,以及发布违禁或严格限制化学品最后管制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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