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食用农产品
ICS:[{"uid":"67.040"}] HS:[{"uid":"02"},{"uid":" 03"},{"uid":" 0407"},{"uid":" 08"}]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页数:6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限制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的要求,包括果品类、肉类、蛋类和水产品类的包装空隙度,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和包装重量比四个要求,描述了上述要求对应的检测方法,给出了判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鲜活食用农产品商品的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 |
7. | 目的和理由:其他[X]: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