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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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
ICS:[{"uid":"33.05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电信法-公告No. SMSE-002-09 — DC-01,第3版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据此通报加拿大工业部现公布DC-01第3版:终端设备合格声明和登记程序。 新版的变化包括 - 澄清了受合格规范(CS-03) 要求第V部分管制的手持电话(见1.2条)登记程序; - 分别澄清了第6.7 和 6.8 条的“多重上市”和“所有权转移” 概念; - 新增加了影响第7.3条声明方加拿大代理人的审计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网络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声明 拟生效日期: 2009/05/3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8/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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