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农产品销售局(481)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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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马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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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在爱达荷州某些指定的县和俄勒冈州马虑尔县种植的马铃薯,以及进口的马铃薯;放宽尺寸要求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放宽根据东爱达荷州、俄勒冈州马铃薯销售令经销的马铃薯,以及进口到美国的长形马铃薯的大小要求。本规则将修订尺寸要求,允许:只要马铃薯在其它方面达到美国No. 1级要求,所经销的所有种类马铃薯可以是较优等尺寸的 (直径\3/4\ 英寸至 1\5/8\英寸);以及只要与等级有关的容器上规定了尺寸,所经销的圆形马铃薯就无须考虑尺寸。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7/2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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