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能源和需产资源部,电力及能源利用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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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灯控装置
ICS:[{"uid":"29.140"}] HS:[{"uid":"8504.23.39.00"}] |
5. |
通报标题:能源和需产资源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尼国家标准(SNI)的法令草案,灯控装置-第1部分:一般及安全要求(SNI 04-6959.1-2003),和灯控装置-第2-3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特殊要求(SNI 04-6959.2.3-2003)页数:4页 使用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法令要求所有生产、进口及交易灯控装置和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工业企业必须实施印尼国家标准SNI 04-6959.1-2003 和 SNI 04-6959.2.3-2003,并应具备由认证机构或检测实验室颁发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证明(COCs)。认证机构或检测实验室应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KAN)认可或由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多边互认协议(MLA)、双边互认协议(MRA)伙伴认可。在国内市场交易的国内生产和进口灯控装置及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应符合标准要求:SNI 04-6959.1-2003灯控装置-第1部分:一般及安全要求,和SNI 04-6959.2.3-2003灯控装置-第2-3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特殊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br> 1. 加强消费者和人类保护及加强用电设备产品质量<br> 2. 家庭电器设备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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