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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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蘑菇罐头
ICS:[{"uid":"67.080"}] HS:[{"uid":"2003"}] |
5. |
通报标题:蘑菇罐头(7页,阿拉伯语;8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CAC 55“蘑菇罐头”的条款8和9(重量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本草案规定了下列各项: - 该容器应当适当的灌装蘑菇,而且该产品(包括包装介质)应当不低于容器水容量的90%。容器的水容量是在完全灌装好时密封容器容纳的,20℃的蒸馏水的容积。 - 对于正常包装、醋包装或油包装的,该产品的干重应当不低于完全灌装时密封容器容纳的20℃的蒸馏水重量的53%。 本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产品名称“蘑菇”、类型、净含量、产品有效期和生产日期……等。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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