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丹麦 |
2. | 负责机构:丹麦农业局 地址:Nyropsgade 30 DK-1780 Copenhagen V Denmark 电话: +45 33 95 80 00 电子邮箱: mail@lbst.dk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化肥(HS编码:31);肥料(ICS分类号:65.080)
脲酶抑制剂
ICS:[{"uid":"65.080"}] HS:[{"uid":"31"}] |
5. |
通报标题:丹麦语标题:Udkast til bekendtgørelse om jordbrugsvirksomheders anvendelse af gødning 中文标题:关于农业企业使用化肥的法令草案页数:34页 使用语言:丹麦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草案将取代关于农业企业使用化肥的现行2022年7月10日第1142号法令。随着新草案的出台,一些规则发生了变化。变化主要是细微的澄清和调整。 |
7. | 目的和理由:要求脲酶抑制剂有CE标志,确保产品的标签剂量能更好地确保环境效应;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关于农业企业使用化肥的法令草案(见附件) 该草案将取代关于农业企业使用化肥的现行2022年7月10日第1142号法令。 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lta/2022/1142 新法规的通过将在丹麦官方公报Lovtidende上宣布: https://www.lovtidende.dk/ |
9.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7月3日 拟生效日期: 2024年8月1日;为了给制造商时间获得脲酶抑制剂CE标志,建议该要求应自2024年8月1日起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丹麦标准机构
地址:Göteborg Plads 1
Nordhavn
电话: + (45) 39 96 61 40
传真: + (45) 39 96 61 01
电子邮箱: wto@ds.dk
网址: http://www.ds.dk
通报文件作为文件附后。该文件未在网上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DNK/23_9308_00_x.pdf
|
该草案将取代关于农业企业使用化肥的现行2022年7月10日第1142号法令。随着新草案的出台,一些规则发生了变化。变化主要是细微的澄清和调整。
世贸组织《TBT协定》下的通报与第8条第1款和第2款有关。第8条载有施用含尿基氮的人造肥料的要求,以防止氨的排放。在人造肥料中添加脲酶抑制剂是满足要求的一种可能方法。根据对法令的拟议修订,脲酶抑制剂需要有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