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地址:80 Tran Hung Dao Hoan Kiem Ha No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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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新组装、制造和进口汽车;道路车辆工程(ICS 43)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QCVN 109:2021/BGTVT《关于新组装、制造和进口汽车第五级气体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技术法规》修正案草案01:2023页数:13页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国家技术法规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在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控制中新组装、制造和进口汽车第五级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排放试验和方法、管理要求以及实施。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总理2011年9月1日关于新制造、组装和进口汽车、两轮摩托车排放标准实施路线图的第49/2011/QD-TTg号决定 - 2017年10月17日政府关于汽车制造、组装进口和汽车保修和维护服务条件的第116/2017/ND-CP号法令。 - 总理2011年9月1日关于新制造、组装和进口汽车、两轮摩托车排放标准实施路线图的第49/2011/QD-TTg号决定 - 修订和补充了2018年1月10日第03/2018/TT-BGTVT号通知中关于受第116/2017/NĐ-CP号法令约束的进口汽车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查规定的若干条款的2020年2月26日第05/2020/TT-BGTVT号通知 - 2019年7月5日关于汽车组装和制造中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查的第25/2019/TT-BGTVT号通知 - TCVN 6565:2006:道路车辆——压燃式发动机可见污染物(烟)的排放——型式认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 TCVN 6567:2015:道路车辆——以液化石油气或汽车用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压燃式发动机、强制点火发动机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型式认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 TCVN 6785:2015:道路车辆——根据发动机燃料要求排放的汽车污染物——型式认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
9.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7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23年8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交通部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越南登记处
地址:18 Pham Hung, My Dinh 2, Nam Tu Liem, Ha Noi, Viet Nam
电话:04.3768 4838
传真:04.3768 4840
电子邮箱: tbtgtvt@vr.org.vn
网址: http://www.tbt-bgtvt.v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VNM/23_9311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VNM/23_9311_01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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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家技术法规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在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控制中新组装、制造和进口汽车第五级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排放试验和方法、管理要求以及实施。
本国家技术法规修正案草案适用于汽车生产和装配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和进口企业以及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管理、检验、检测单位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