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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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器
ICS:[{"uid":"99.10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电器安全控制法案》修正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根据危险程度对电器应用不同的安全管理,韩国政府已经采用了‘自律安全认证体系’,并且鉴于电气电子工业的发展、增加新开发的产品投放市场以及缩小国家对经济干预的范围的必要性等情况的变化,已经与2009年1月1日开始的现行的‘安全认证’同时运作了该体系。 - 高危险性的主要电器已经作为属于安全认证的产品管理,并且韩国已经运作了安全认证,如果电器由安全认证机构进行了产品测试和工厂检验之后接收了安全认证,就允许销售。 - 关于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电器,将不再需要对于现有的属于安全认证的电器应用的工厂检验和定期检查(每年一次)。 |
7. | 目的和理由:《电器安全控制法案》执行法规的第3条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 /01/01(新指定的另外的产品 2010/01/01 ) 拟生效日期: 2009 /01/01(新指定的另外的产品 2010/01/01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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