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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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李子干
ICS:[{"uid":"67.080"}] HS:[{"uid":"0813.2000"}] |
5. |
通报标题:李子干(12页阿拉伯语;8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李子干”第7和第10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草案规定产品应包装在能够保持卫生及产品质量的适当、清洁、密封容器中。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如:产品种类和类型、每包装中的李子干数量及等级、水分含量、防腐剂(如添加)、有效期等。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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