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约旦 |
2. | 负责机构:约旦标准计量局(JSMO)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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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环境。健康保护。安全(ICS分类号:13);电子(ICS分类号:31)
ICS:[{"uid":"31"},{"uid":"13"}] HS: |
5. |
通报标题:电子显示器生态设计要求技术法规草案页数:3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本条例规定了电子显示器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电视、显示器和数字标牌显示器。 |
7. | 目的和理由:推广新型节能产品,以保护消费者在识别市场上最节能的产品方面的权利;消费者信息、贴标;质量要求;协调一致;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 2012年《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技术法规》。 - 约旦和计量法22/2000。 -(EU)第2019/2021号欧盟委员会法规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09/125/EC号指令,规定电子显示器的生态设计要求,修订(EC)第1275/2008号委员会法规并废除(EC)第642/2009号委员会法规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根据与股东的协商,应确定强制执行的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3年8月1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jsmo.gov.jo/ar/Documents/Docs.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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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条例规定了电子显示器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电视、显示器和数字标牌显示器。
2.本法规不适用于以下各项:
5.屏幕面积小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的任何电子显示器;
6.投影仪;
7.多合一视频会议系统;
8.医学显示器;
9.虚拟现实头盔;
10.纳入或即将纳入第2012/19/EU号指令第2条第3(a)点和第4点所列产品中的显示器;
11.属于根据第2009/125/EC号指令采取的实施措施所涵盖产品的部件或子组件的显示器。
3.附件二中A点和B点的要求不应适用于以下显示器:
a.广播显示器;
b.专业显示器;
c.安全显示器;
d.数字交互式白板;
e.数码相框;
f.数字标牌显示器。
4.附件二中A、B和C点的要求不应适用于以下显示器:
a.状态显示器;
b.控制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