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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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谷物、豆类及衍生产品(ICS分类号:67.060)
ICS:[{"uid":"67.060"}] HS:[{"uid":"10"}] |
5. |
通报标题:大米标准规范页数:3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糙米、精米、糙蒸谷米和精蒸谷米的等级要求。还规定了抽样的一般条件和评估用于确定大米质量的各种因素的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本标准是对CRS 44:2013的修改批准。对该标准进行了修改,以纳入额外的标签要求,如零售包装大米的等级声明。 新标准旨在确保为预期消费者提供充分的健康和安全控制。;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大米标准规范的公告将刊登在《牙买加公报增刊——公告、规则和条例》中。该文件将作为牙买加标准规范,具有强制性,可供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4月30日 拟生效日期: 2024年4月30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3年8月6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牙买加标准局(BSJ)
区域和国际贸易处
联系人:Nadette Brown女士和Tafara Smith女士
地址:6 Winchester Road
Kingston 10
电话: +(876)-618-1534; +(876)-632-4275
电子邮箱: tbtenquirypoint@bsj.org.jm
网址: http://www.bsj.org.jm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JAM/23_10110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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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糙米、精米、糙蒸谷米和精蒸谷米的等级要求。还规定了抽样的一般条件和评估用于确定大米质量的各种因素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