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运输废气排放(ICS分类号:13.040.50);乘用车。大篷车和轻型拖车(ICS分类号:43.100)
ICS:[{"uid":"43.100"},{"uid":"13.040.5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法规: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9级(TIS 3019-2563);页数:19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部级法规草案要求发动机车辆符合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标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9级(TIS 3019-2563)。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压燃式发动机且基准质量不超过2610kg的M1、M2、N1和N2类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耐用性安全要求。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且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的M1、M2、N1和N2类汽车。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M1、M2、N1和N2类专用汽车,无论其基准质量如何。 本标准应适用于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不包括装有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执行最新等级。 本标准的柴油包括符合能源业务部通知的生物柴油和柴油混合物的燃料。 * M1、M2、N1和N2类汽车的定义见TIS 2390-2563。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1.联合国第83号法规第5版:关于根据发动机燃料要求批准车辆污染物排放的统一规定 2. ECE/TRANS/WP.29/2019/43 3. ECE/TRANS/WP.29/GRPE/79 4. TIS 2390-2563:机动车辆和拖车的分类和定义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6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世贸组织TBT咨询点和通报机构
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
电话:(662) 430 6831,分机:2130
传真: (662) 354 3041
电子邮箱: thaitbt@tisi.mail.go.th
网址: https://www.tisi.go.t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THA/23_10153_00_x.pdf
|
部级法规草案要求发动机车辆符合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标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9级(TIS 3019-2563)。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压燃式发动机且基准质量不超过2610kg的M1、M2、N1和N2类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污染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耐用性安全要求。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且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的M1、M2、N1和N2类汽车。根据本标准授予的型式认证可从上述车辆扩展到M1、M2、N1和N2类专用汽车,无论其基准质量如何。
本标准应适用于轻型压燃式发动机车辆,不包括装有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机动车辆:安全要求;发动机排放,执行最新等级。
本标准的柴油包括符合能源业务部通知的生物柴油和柴油混合物的燃料。
* M1、M2、N1和N2类汽车的定义见TIS 2390-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