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卡塔尔,巴林,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沙特阿拉伯,科威特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部 卡塔尔标准化组织(QS) 电子邮箱: standard@qatar.net.q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香料和调味品(ICS分类号:67.220.10)
ICS:[{"uid":"67.220.10"}] HS:[{"uid":"2103"}] |
5. |
通报标题:辣椒酱页数:11;13 使用语言:英文;阿拉伯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适用于第2节中定义的、供直接食用的辣椒酱,包括餐饮用或重新包装的辣椒酱(如需要)。当标明用于进一步加工时,不适用于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骗性行为和保护消费者;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食典委标准CXS 306R-2011 2 辣椒酱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卡塔尔标准化组织(QS)
邮政信箱:信箱:23277
多哈
电话: + (974) 40344 555
电子邮箱: standard@qatar.net.qa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QAT/23_10246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QAT/23_10246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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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法规适用于第2节中定义的、供直接食用的辣椒酱,包括餐饮用或重新包装的辣椒酱(如需要)。当标明用于进一步加工时,不适用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