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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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汽车
ICS:[{"uid":"43.040.1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页数:3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配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M和N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可参照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发布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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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配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M和N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