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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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电气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建造、安装、材料的质量、定位、操作,以及维护或使用; - 带电导体、设备和电缆管道、信号传输和通信导体、设备和电缆管道,以及光纤电缆和电缆管道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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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国际规范委员会电气规范(ICCEC)和国家电气规范的牙买加实施文件页数:45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些要求组成了关于国际规范委员会电气规范(ICCEC)和国家电气规范(NEC)的牙买加实施文件,目前这些共同作为牙买加的电气规范。本实施文件基于2006年版的国际规范委员会电气规范和2005年版的国家电气规范或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70(国家电气安装规范),并且应当结合这些文件理解。因此,本文件是使用国际规范委员会电气规范和国家电气规范的指导性文件。本文件分成两个部分: - 第1部分 - 国际规范委员会电气规范(ICCEC)规定了适合管理电气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建造、安装、材料的质量、定位、操作,以及维护或使用的指导方针。 - 第2部分 – 国家电气规范(NEC)覆盖了带电导体、设备和电缆管道、信号传输和通信导体、设备和电缆管道,以及光纤电缆和电缆管道的安装。 |
7. | 目的和理由:本文件的目的是规定最低标准,通过管理和控制电气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建造、安装、材料的质量、定位、操作,以及维护或使用,保护生命或肢体、健康、财产和公共福利。本文件规定了防止人员和财产由于使用电气造成的危险的实际保护指南。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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