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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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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BHR/83
2009-01-2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巴林
2.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BSMD)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腌渍水果和蔬菜
ICS:[{"uid":"67.080"}]      HS:[{"uid":"20"}]
5. 通报标题:

腌渍水果和蔬菜(10页阿拉伯语,7页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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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腌渍水果和蔬菜”第7和第10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如下: •产品(如适当,包括包装介质)应充分装满容器,不应少于容器容量的90%。 •以整个和等分方式包装的产品,固形物重量不应少于40%,以切片和其它方式包装的产品,净重量不应少于50%(腌渍紫色包心菜净重量不应少于45%)。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如:根据类型命名的产品名称及主要成分名称等。
7.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腌渍水果和蔬菜(10页阿拉伯语,7页英语)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腌渍水果和蔬菜”第7和第10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如下: •产品(如适当,包括包装介质)应充分装满容器,不应少于容器容量的90%。 •以整个和等分方式包装的产品,固形物重量不应少于40%,以切片和其它方式包装的产品,净重量不应少于50%(腌渍紫色包心菜净重量不应少于45%)。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如:根据类型命名的产品名称及主要成分名称等。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BHR_83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90122/G_TBT_N_BHR_83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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