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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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葡萄
ICS:[{"uid":"67.080"}] HS:[{"uid":"0806"}] |
5. |
通报标题:葡萄(8页阿拉伯语,7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464“葡萄”第6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如下: •每包装内容必须一致并仅包含原产地、种类、质量和成熟度相同的(葡萄); •净重量不超过1kg的消费包装可以包括不同品种的鲜食葡萄,但质量、成熟度必须相同; •鲜食葡萄必须以能够防止产品污染的方式包装; •(包装)容器必须符合质量、卫生、通风和强度参数要求以确保适合鲜食葡萄的装卸、运输和保存。包装必须能够防止杂质和异味进入。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如:产品名称(按照种类)、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包装厂和/或批发商、产品性质(鲜食葡萄)、原产地、等级、净重量、低于75gm的葡萄串重量等。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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