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能源局,伯尔尼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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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冰箱、制冷器;洗衣机;滚筒烘衣机;带脱水的组合洗衣机;烤炉;电视机;机顶盒;音频和数字化视频光盘(DVD)产品;电脑;监视器;打印机、扫描仪和组合装置;电机;电源
ICS:[{"uid":"97."},{"uid":"33."},{"uid":"29.20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能源法令修正草案,2008年10月6日的草案,附件2.2、2.4、2.5、2.6、2.7、2.8、2.9、2.10、2.11、2.12、2.13、2.14、2.15页数:39页 使用语言: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瑞士于2008年11月1日提出能源法令修正案供磋商。根据新的规则,只有符合最低能效要求的电器才将允许上市。 |
7. | 目的和理由:研究显示,今后几年在瑞士电的需求量仍将继续增长。在安全和环境无害的供电中的公众利益指的是需要更加强有力的促进能源效率。所涉及的电器在瑞士正在使用许多电能。最低能效要求将有助于减少用电的增加。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05 拟生效日期: 2010/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1/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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