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公用事业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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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水龙头、冲厕水箱和小便池(译者注)
ICS:[{"uid":"97.180"}] HS:[{"uid":"6910"},{"uid":"8471"},{"uid":"3922"}] |
5. |
通报标题:公用事业法2008(供水)(修订)草案,4页英语-批准时公告将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所有列出的产品(即水龙头、冲厕水箱和小便池)如果在新加坡上市就必须注册并且必须粘贴提供用水效率等级信息的标签。为了注册,产品必须按附录中规定的确定用水效率的检测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测。详情请查阅公用事业局网站: https://app.pub.gov.sg/wels/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标签向消费者提供水龙头、冲厕水箱和小便池的用水效率信息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07/01 拟生效日期: 2009/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12/1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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