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436)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植物、植物产品(HS: 6-1;0602;4403)
ICS:[{"uid":"13.020"},{"uid":"79.020"}] HS:[{"uid":"06"},{"uid":"07"},{"uid":"08"},{"uid":"09"},{"uid":"10"},{"uid":"11"},{"uid":"12"},{"uid":"13"},{"uid":"14"},{"uid":" 4403"}] |
5. |
通报标题:执行经修订的雷斯法案规定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宣布了执行新的雷斯法案规定,要求进口商在某些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时提交申报单。申报单中必须包含该植物的学名、进口价值、植物的数量,以及收获该植物的国家名称。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5/22 拟生效日期: 2008/12/1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12/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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