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便携式电磁灶
ICS:[{"uid":"97.040.10"}] HS:[{"uid":"8516"}]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页数:16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电磁灶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便携式电磁灶。 |
7. | 目的和理由:规范市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