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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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
ICS:[{"uid":"29."},{"uid":"31."}] HS:[{"uid":"84"},{"uid":"85"}] |
5. |
通报标题:执行关于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闭状态耗电量生态设计要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5/32/EC的委员会法规草案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特此通告,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一项执行关于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闭状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2005/32/EC的法规。本法规规定了投放欧盟市场的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的强制性要求。 该要求规定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本法规生效之后一年应用,并且规定了在待机/关闭状态由功能性而定的1瓦/2瓦的最大功率消耗标准。 第二阶段在本法规生效之后四年应用,并且规定了在待机/关闭状态由功能性而定的0.5瓦/1瓦的最大功率消耗标准。此外,产品必须提供达到待机或关闭状态功率消耗要求的待机状态,和/或关闭状态,和/或其它工作状态,并且产品必须提供某种功率管理的功能。 所应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在本法规草案中说明。通过CE符合性标志和符合性声明来确保并声明符合这些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规旨在确保符合这些要求的设备在欧盟内自由的流通,并且通过鼓励应用现有的具有成本效益的和非专利的技术,减少涉及待机和关闭状态的耗电量和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年末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之后1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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