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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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音频、视频及类似的电器
ICS:[{"uid":"33.160"}] HS:[{"uid":"8517"},{"uid":"8521"},{"uid":"8523"},{"uid":"8527"},{"uid":"8528"},{"uid":"8443"}] |
5. |
通报标题:电器安全标准修正提案;I. K 60065(132页,韩语);II. K 60065(第7版)(169页,韩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I. 关于K 60065[音频、视频及类似的电器],第5.1h)款应当修订如下: - 应当显示可以由通用电源装置提供的电器额定功率消耗。 - 在额定电压的标准消耗应当不超过标定值的10%以上。 以下内容将增补到5.1j)款中: - 应当显示打算用于连接交流主电源的电器的额定功率消耗。然而,对于直流电源装置,可以显示额定的电流消耗或额定的功率消耗。 - 在额定电压的标准消耗应当不超过标定值10%以上。 II. 关于K 60065(第7版)[音频、视频及类似的电器],第5.1g)款将修订如下: - 应当显示可以由通用电源装置提供的电器额定功率消耗。 第5.1i)款将修订如下: - 应当显示打算用于连接交流主电源的电器的额定功率消耗。然而,对于直流电源装置,可以显示额定的电流消耗或额定的功率消耗。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03/01 拟生效日期: 2009/03/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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