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 | 负责机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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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 – 安全要求
ICS:[{"uid":"29.140.30"}] HS:[{"uid":"8539"}] |
5. |
通报标题: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 – 安全要求页数:3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性和互换性要求,以及测试方法和条件,要求显示管状荧光灯和其它气体放电灯符合控制启动和稳定工作的完整方法(自整流灯),打算供家庭及类似的通用照明目的使用,具有: - 额定瓦特数60瓦以下; - 额定电压100伏至250伏; - 圆螺纹或卡口灯座。 本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 关于全部产品试验或分批试验的建议正在考虑中。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通过确保产品合格的质量保护消费者或用户防止健康或安全的危险,已建议强制性的效力。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由负责贸易工业的部长按照计量法案的要求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上发布的通告上通报的日期。 拟生效日期: 由负责贸易工业的部长按照计量法案的要求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上发布的通告上通报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9/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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