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 | 负责机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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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软电线及电缆
ICS:[{"uid":"29.060.00"}] HS:[{"uid":"8544"}] |
5. |
通报标题:软电线及电缆页数:14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最高为600V、依照下列标准设计使用的软电线、电梯电缆和起卸口电缆的要求:TTS 171: 第 1部分:2002,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电气布线规程:第 1部分:低压设备(包括修订1(2007))。 该标准覆盖的产品如下: a) 电话线 b) 电梯电缆; c) 起卸口电缆; d) 电热器电线; e) 烤箱和干燥机电线; f) 装饰灯电线; g) 箔线和灯线; h) 特殊用途电线。 |
7. | 目的和理由:为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使消费者或用户免于健康及安全危险建议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通报之日,根据标准法的要求公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 拟生效日期: 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通报之日,根据标准法的要求公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9/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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