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 | 负责机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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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模压的盒装电路断路器,模压的盒装开关,以及封装的电路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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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模压的盒装开关和电路断路器页数: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1 本标准的要求覆盖模压的盒装电路断路器、电路断路器和接地 – 故障电路断流器、装有保险丝的电路断路器,以及辅助的高故障保护器。依照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电气布线规程 – 第1部分 – 低压设备(TTS 171: Part 1: 2002),这些电路断路器是特定用于提供用户引入线、馈电线和分流电路保护的。1. 依照TTS 171 Part 1: 2002,本标准同样也覆盖特定用作复合电动机控制器部件的瞬间电路断路器(电路断流器)。 1.2 本标准覆盖模压的盒装开关和保险丝、模压的盒装开关。 1.3 本标准覆盖额定电压为600伏或600伏以下,以及6000安培或6000安培以下的装置。 1.4 在1.1和1.2中所提及的装置是打算安装在诸如控制盘的全封装的装置中或作为其它装置的部件的。在对完整的产品研究时将确定该组合物的可接受性。 1.5 本标准覆盖打算供1.1和1.2中所述的装置使用的封装的电路断路器和附属装置。 1.6 本标准不包括附录B Ref. No 2 和Ref No 3所覆盖的低压电源电路断路器,也不包括附录B Ref No 4中所覆盖的辅助保护器。 1.7 本标准包含关于模压的盒装电路断路器的补充覆盖要求: a) 船舶使用的; b) 海军使用的; c)不间断电源使用的; d) 分类的电路断路器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通过确保产品合格的质量,以保护消费者或用户防止对健康或安全的危险,已经提议了强制性的法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按照标准法案的要求,由负责贸易工业的部长签署,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通报的日期。 拟生效日期: 按照标准法案的要求,由负责贸易工业的部长签署,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通报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5/2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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