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备
ICS: HS:[{"uid":"8806"}] |
5. |
通报标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页数:17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文件规定了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办法及射频技术指标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
9.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11月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待定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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