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保证局(BPJPH)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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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强制要求取得清真认证的产品和服务、第G/TBT/N/IDN/131号通报和第G/TBT/N/IDN/131/Add.1号通报
ICS: HS: |
5. |
通报标题:2023年清真产品保证局第___号关于确定清真产品保证局一般服务费率的法令草案页数:27页 使用语言:印尼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是对2021年清真产品保证局第141号关于确定清真产品保证局一般服务费率的法令的第二次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附件1、2、4、5中所述的主要服务和辅助服务费率的调整。 附件1 清真产品保证局的一般服务费率 附件2 清真产品保证局的主要服务费率 附件4 清真检验机构(LPH)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和/或外国企业提供的最高成本单位限额的确定方法 附件5 清真检验机构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和/或外国企业提供的工作日计算方案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8. | 相关文件: 2014年第33号关于清真产品保证的法律 2021年第39号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政府法规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标准与合规评定实施系统部
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总局(BSN)
印度尼西亚TBT世贸组织通报和咨询点
BPPT Building I, 12th floor
Jln. M. H. Thamrin No. 8, Jakarta Pusat, DKI Jakarta 10340
电话:+62 21 3927422 分机:127
传真:+62 21 3927527
电子邮箱:tbt.indonesia@bsn.go.id和tbt.indonesia@gmail.com
网址:http://www.bsn.go.id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IDN/23_13281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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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是对2021年清真产品保证局第141号关于确定清真产品保证局一般服务费率的法令的第二次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附件1、2、4、5中所述的主要服务和辅助服务费率的调整。
附件1 清真产品保证局的一般服务费率
附件2 清真产品保证局的主要服务费率
附件4 清真检验机构(LPH)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和/或外国企业提供的最高成本单位限额的确定方法
附件5 清真检验机构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和/或外国企业提供的工作日计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