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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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世界海关组织(WCO)税则号(HS): 85.26
ICS:[{"uid":"33.060"}] HS:[{"uid":"85.26"}] |
5. |
通报标题:关于共同体航空器移动通信服务系统(多信道自动拨号移动通信(MCA)系统)使用的频谱统一工作条件的委员会决议草案页数:8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各成员国必须在无干扰无保护的基础上,利用符合由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公布的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标准,特别是欧洲标准EN 301 502、EN 301 511和EN 302 480,或等效适用标准的,适合于航空器移动通信的1710-1785 兆赫和1805-1880 兆赫频段。按照本决议的决定,必须防止接收某些频段的移动终端试图向地面移动通信网注册。本决议草案规定了技术参数,以及操作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本决议针对欧盟成员国。本决议的目的是统一可用性的技术条件,并有效利用适合于共同体航空器移动通信系统的无线电频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3 拟生效日期: 2008/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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