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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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ICS编码:67.04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依据佛历2522年食品法案颁布的佛历 ( )年公共卫生部(MOPH)(第 号)“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符号(第2号)”的通报草案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MOPH)拟对公共卫生部关于“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标志”的通报进行如下修订: 第1条 佛历2559(2016)年1月12日公共卫生部(第373号)“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标志”的通报的第2条将被废除,并由以下文本取代: “第2条 任何食品生产商和进口商或食品分销商如打算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标志,贴有该标签的食品应首先由玛希隆大学营养研究院或国家食品委员会下属的“建立食品与营养之间的联系以提高生活质量”战略动员委员会授权的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检查和认证。经检查和认证后,营养标志随后可显示在食品标签上。” 第2条 本通报应自政府公报上公布次日起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MOPH)(第373号)“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符号”的通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自政府公报上公布日期的次日起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电话:+(662) 561 4204
传真:+(662) 561 4034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https://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THA/23_1470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THA/23_14704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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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部(MOPH)拟对公共卫生部关于“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标志”的通报进行如下修订:
第1条 佛历2559(2016)年1月12日公共卫生部(第373号)“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标志”的通报的第2条将被废除,并由以下文本取代:
“第2条 任何食品生产商和进口商或食品分销商如打算在食品标签上显示营养标志,贴有该标签的食品应首先由玛希隆大学营养研究院或国家食品委员会下属的“建立食品与营养之间的联系以提高生活质量”战略动员委员会授权的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检查和认证。经检查和认证后,营养标志随后可显示在食品标签上。”
第2条 本通报应自政府公报上公布次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