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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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无极灯
ICS:[{"uid":"29.140"}] HS:[{"uid":"853939"}] |
5. |
通报标题:电器安全标准修正提案页数:43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K00011(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 电磁干扰特性 – 限值和测量方法)将做出以下修订: - 下列内容将增加进表7(产生连续波(CW)型干扰并在400兆赫以上频率工作的B类2组ISM设备电磁辐射干扰峰值限值: 使用2.4 ~ 2.5吉赫作为工作频率,并且归入B类2组的高频灯的允许标准应当在2.3 ~ 2.4吉赫带宽为92dBmV/m。 - 下列内容将增加进表8(在400兆赫以上频率工作的B类2组ISM设备电磁辐射干扰量): 使用2.4 ~ 2.5吉赫作为工作频率,并且归入B类2组的高频灯的允许标准应当在1 ~2.4吉赫和2.5 ~ 3吉赫带宽低于60dBmV/m。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1/12 拟生效日期: 2008/01/1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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