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32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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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ICS:[{"uid":"13.020"},{"uid":"43.040"}] HS:[{"uid":"8703"}] |
5. |
通报标题:平流层臭氧的保护:修订制冷剂回收和再利用设备标准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环保署(EPA)提议更新机动车辆制冷剂回收和再利用设备标准。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第609项,机动车辆空调(MVAC)制冷剂处理设备必须经行政官员,或由行政官员认可的独立机构认证,至少必须严格遵守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颁布日期起生效的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的标准。1997年,环保署发布了法规,要求使用SAE标准J2210,适合于可移动空调系统的HFC-134a再利用设备 对机动车辆空调制冷剂处理设备进行认证。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已经用J2788,适合于HFC-134a制冷剂 回收/再利用和回收/再利用/再充装设备 取代了标准J2210。为了避免混淆,环保署正在更新其参照标准,将新的SAE标准包括在内。该行动反映了工业标准规范的变化。该行动提议修改环保署送交设备认证表格的地址。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12/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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