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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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点燃式小型发动机,包括:手工具,扫雪机及吹雪机,农业、园艺及林业用耕作机械,割草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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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点燃式小型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页数:70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点燃式小型发动机(有效功率≤19千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第I和第II阶段。 |
7. | 目的和理由:涉及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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