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联邦电信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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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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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可以使用30MHz至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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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技术规定草案IFT 016 2023。 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设备: 使用30MHz至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 -规格、限制和测试方法页数:63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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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技术规定草案的目的是制定可以使用30MHz至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的技术规范, 以及验证是否符合上述规范的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草案适用于所有可以使用30MHz至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的,但不包括以下情况: 1.根据国家频率分配表的规定,确定用于救助、安全、搜索或救援通信的无线电频谱频段。 2.根据国家频率分配表的规定,属于受保护频谱分类的频段。 前提是,在上述设备运行期间,不会对其他授权运行设备或联邦电信研究所授权的电信网络和服务造成有害干扰。 但是,这些频段应接受其他装置、设备或产品运行时可能造成的有害干扰。 上述规定不影响遵守其他适用的法律和行政规定。 这些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的运行条件如下: 1.不得对其持有人已获得授权或特许权的基站、其他授权操作设备或研究所授权的电信网络和服务、受保护频段内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或服务造成有害干扰;也不得针对来自前述基站、网络、服务或设备的干扰申请保护;这同样适用于其他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 2.如果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拥有现行的认证证书,但对拥有许可证、授权、特许权的基站或受保护的频段产生有害干扰,则应立即停止运行这些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以消除有害干扰。 联邦电信研究所颁发的认证证书并意味着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已获得或认可其使用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传输频段的权利。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协调 |
8. | 相关文件: 联邦电信研究所全权签发的用于电信或广播的产品、设备、装置或装置获批指南的决议。 (于2021年12月29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网址为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639645&fecha=29/12/2021#gsc.tab=0)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9章 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中,规定了以下内容: 本技术规定制定的参数和试验方法的部分尼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 1.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CFR Title 47 第15部分 射频设备。 2.ETSI EN 300 220-1。“在25 MHz至1000 MHz频率范围内运行的短程设备(SRD);第1部分: “技术特性和测量方法。”2017年2月。 3.ETSI EN 300 440。“短程设备 (SRD);用于1 GHz至40 GHz频率范围的无线电设备;访问无线电频谱的协调标准。”2018年7月。 4.加拿大工业部。《无线电通信条例》。 关于无线电通信、无线电授权、授权豁免以及无线电设备、无线电敏感设备和干扰设备操作的规程”。 2014年04月。 5.ETSI EN 300 175-2。“数字增强无线通信(DECT);通用接口 (CI);第2部分: 物理层(PHL)。”2022年3月。 6.ETSI EN 300 422-1。“无线传声器; 最高3GHz的音频PMSE; 第1部分: 高3GHz的音频PMSE设备;无线电频谱接入协调标准”,2021年11月。 7.ANSI/IEEE C63.17-2013。“未经许可的个人通信服务(UPCS)设备的电磁和操作兼容性的美国国家标准测量方法,包括有关射频发射水平和频谱访问程序的适用监管要求”2013年8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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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联邦电信研究所
对于本咨询过程的任何问题、意见或疑虑,本研究所向所有感兴趣的各方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Ricardo Martínez Salazar,开发和监管技术预见总监,电子邮件: ricardo.martinez@ift.org.mx,联系电话:5550154000,分机号4161,其工作时间与研究所各部门统一办公时间相同。
为了确保公众咨询过程的可访问性和参与度,研究所以不同的格式向所有感兴趣的人员提供与该咨询过程相关的文件和信息(例如,v.gr.文档 .docx 和 .pdf 文件),便于通过语音对其进行处理、阅读和解码。 如果您对本部分的可访问性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800 2000 120 或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 atencion@ift.org.mx 或 jose.hernandez@ift.org.mx 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在收到您的请求后的72小时内,将相应的文件和信息以易于阅读的格式发送给您。
经济部|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通知的联络点
标准总局
墨西哥官方标准协调局
Diógenes Hernández
Pachuca街道189, Condesa区,
夸乌特莫克城,
墨西哥城, 06140
电话: +(52 55) 5729 91 00;分机。 13217
电子邮件: diogenes.hernandez@economia.gob.mx
https://www.ift.org.mx/industria/consultas-publicas/dt-ift-016-2023-dispositivos-de-radiocomunicacion-de-baja-potencia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MEX/23_14532_00_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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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规定草案的目的是制定可以使用30MHz至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的技术规范,
以及验证是否符合上述规范的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草案适用于所有可以使用30MHz至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的,但不包括以下情况:
1.根据国家频率分配表的规定,确定用于救助、安全、搜索或救援通信的无线电频谱频段。
2.根据国家频率分配表的规定,属于受保护频谱分类的频段。
前提是,在上述设备运行期间,不会对其他授权运行设备或联邦电信研究所授权的电信网络和服务造成有害干扰。 但是,这些频段应接受其他装置、设备或产品运行时可能造成的有害干扰。 上述规定不影响遵守其他适用的法律和行政规定。 这些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的运行条件如下:
1.不得对其持有人已获得授权或特许权的基站、其他授权操作设备或研究所授权的电信网络和服务、受保护频段内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或服务造成有害干扰;也不得针对来自前述基站、网络、服务或设备的干扰申请保护;这同样适用于其他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
2.如果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拥有现行的认证证书,但对拥有许可证、授权、特许权的基站或受保护的频段产生有害干扰,则应立即停止运行这些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以消除有害干扰。
联邦电信研究所颁发的认证证书并意味着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已获得或认可其使用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传输频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