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MET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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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指定电器和材料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修订日本与外国指定设备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法案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做出必要修订以确保根据互认协议注册的外国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证书与根据《电器和材料安全法案》注册的外国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证书享有同等待遇。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该修订与《电器和材料安全法案》的修订有关,并且其修订内容包含在以下通知(G/TBT/N/JPN/790)中。 https://www.epingalert.org/en/Search/Index?countryIds=C392&viewData=G%2FTBT%2FN%2FJPN%2F790 该法案的修订一旦通过,将刊登在政府官方公报(KAMPO)上。 现行法案如下: 日本与外国指定设备合格性评估结果互认法案(2001年7月11日第111号法案) 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ja/laws/view/4054 相关法案如下: • 电器和材料安全法案(1961年第234号法案) 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2745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6月(与电器和材料安全法案的修订相同) 拟生效日期: 2025年12月之后(与电器和材料安全法案的修订相同)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日本东京都
千代田区霞关2丁目2番1号
邮编:100-8919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JPN/24_00107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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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必要修订以确保根据互认协议注册的外国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证书与根据《电器和材料安全法案》注册的外国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证书享有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