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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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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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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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X]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对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的通知进行修订的通知草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VNM/modification/24_00052_00_x.pdf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该通知草案规定了对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简称为“2类产品和商品清单”)进行的修订。 通知草案对以下条款进行了修订: 第1条 对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的通知进行的修订 1. 以该通知附件一取代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的附件一; 2. 以该通知附件二取代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的附件二。 第2条 执行 暂停实施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的部分/全部技术规定的2023年9月5日第10/2023/TT-BTTTT号通知自该通知生效之日起失效。 第3条 实施 附件一 须进行强制性认证和声明的信息和通信产品及货物清单; - 修改项目:1.1.6(针对 5G BTS) - 修改项目:1.1.3、1.1.4、1.1.5、1.1.6、1.1.8、1.1.9、1.1.10、1.1.11(针对极端条件和一些特殊技术要求); -修改项目:1.1.1、1.1.5、1.1.9、2.2、2.6、2.7、2.8。 - 注释#1至#4。 附件二 须强制申报的信息和通信产品及货物清单。 -修改项目:3.1.1、3.2.1、3.2.2、3.3.1、3.3.2、3.3.3、3.3.4、3.3.5、3.3.6、3.3.8、3.3.9、3.3.10、3.3.11、3.3.12、3.3.13、3.3.14、3.3.15、4.3、4.4 (针对极端条件和一些特殊技术要求;并转为适用QCVN 47:2015/BTTTT) -修改项目:4.1、4.2(适用于新QCVN)。 -注释#1至#2。 拟定批准日期:2024年2月29日 拟定生效日期:2024年4月1日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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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X]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对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的通知进行修订的通知草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VNM/modification/24_00052_00_x.pdf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该通知草案规定了对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简称为“2类产品和商品清单”)进行的修订。
通知草案对以下条款进行了修订:
第1条 对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规定了信息和通信部负责管理的非安全性产品和商品清单的通知进行的修订
1. 以该通知附件一取代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的附件一;
2. 以该通知附件二取代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的附件二。
第2条 执行
暂停实施2023年5月31日第04/2023/TT-BTTTT号通知的部分/全部技术规定的2023年9月5日第10/2023/TT-BTTTT号通知自该通知生效之日起失效。
第3条 实施
附件一 须进行强制性认证和声明的信息和通信产品及货物清单;
- 修改项目:1.1.6(针对 5G BTS)
- 修改项目:1.1.3、1.1.4、1.1.5、1.1.6、1.1.8、1.1.9、1.1.10、1.1.11(针对极端条件和一些特殊技术要求);
-修改项目:1.1.1、1.1.5、1.1.9、2.2、2.6、2.7、2.8。
- 注释#1至#4。
附件二 须强制申报的信息和通信产品及货物清单。
-修改项目:3.1.1、3.2.1、3.2.2、3.3.1、3.3.2、3.3.3、3.3.4、3.3.5、3.3.6、3.3.8、3.3.9、3.3.10、3.3.11、3.3.12、3.3.13、3.3.14、3.3.15、4.3、4.4 (针对极端条件和一些特殊技术要求;并转为适用QCVN 47:2015/BTTTT)
-修改项目:4.1、4.2(适用于新QCVN)。
-注释#1至#2。
拟定批准日期:2024年2月29日
拟定生效日期: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