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祉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药品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药事法页数:5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注册专利列表中已批准药品的专利信息,并向公众公开此类信息; — 已向专利权所有人提交了证实包含专利列表中注册产品安全性和功效数据的申请的通知; —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30天内提出专利诉讼; — 在专利侵权或专利无效的诉讼案件中可以给予相关专利权所有人试批准。 |
7. | 目的和理由:履行韩国与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及保护涉及新药申请与补充的专利。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12/1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