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土耳其 |
2. | 负责机构:环境署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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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饮料、烈酒及葡萄酒(HS编码:22);用于运输或包装货物的塑料细颈瓶、瓶子、烧瓶及类似物品(HS编码:392330);复合纸及纸板(用粘合剂将纸或纸板的平层粘在一起制成),表面未涂布或浸渍,不论是否内部加固,成卷或成片。(HS编码:4807);用于商业运输或货物包装的玻璃细颈瓶、玻璃烧瓶、玻璃罐、玻璃壶、玻璃小瓶及其他玻璃容器,以及玻璃保鲜罐(不包括安瓿瓶、真空隔热容器的玻璃内胆、香水雾化器、雾化器用烧瓶、瓶子等)(HS编码:701090);容积小于等于300升、用于任何材料(压缩或液化气体除外)的铝制桶、圆桶、罐、箱及类似容器,包括硬管状容器(HS编码:761290)复合及其他饮料容器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页数:21页 使用语言:土耳其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技术法规旨在确定实施库存管理系统的战略和政策、行政、财务和技术程序及原则。 该技术法规涵盖一般原则、土耳其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的职责、环境署的职责、铸造和印刷总局(库存信息管理系统(DBYS)运营人)的职责、库存款现场管理系统运营商的职责。此外,该法规还包括所有利益相关者在强制库存管理系统范围内从投放市场到包装回收整个过程中的义务。 该技术法规涵盖了该系统中的饮料容器和产品类别,具体如下。 附件1:饮料容器(容积:0.10-3.01升) · 第1类:玻璃瓶 · 第2类:PET瓶 · 第3类:铝瓶/容器 · 第4类:高密度聚乙烯瓶/容器 · 第5类:复合瓶/容器 · 第6类:其他瓶/容器 附件 2:产品分组(饮料/食品) · 第1类: — 软饮料(可乐、口味和/或果味饮料、口味和/或果味天然矿物质饮料、口味水、滋补品、其他饮料等) — 饮用水和矿泉水 — 天然矿泉水 — 含酒精和不含酒精的啤酒,包括加香啤酒 — 麦芽饮料 — 能量饮料 — 运动饮料 · 第2类 —水果比例不超过50%的果汁/果肉饮料 · 第3类: — 水果比例高于50%的果汁/果肉饮料 — 奶和可饮用乳制品 · 第4类: — 葡萄酒、蒸馏酒精饮料 — 其他/未列明的饮料 — 其他/未列明的液态食品 在市场上销售被定义为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附件1和附件2中第1类的产品和第1类、第2类和第3类包装的人,必须在2023年1月1日通过库存信息管理系统开始注册程序,并在2023年8月1日开始在市场上销售其注册的包装产品。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将未通过库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包装产品投放市场。对于附件2中定义为第2、3和4类、使用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附件1中包装投放市场的产品,其注册程序和投放市场的过渡日期应由环境署另行规定并公布。 该技术法规还包括所含产品的标签和标记标准、有关使用库存管理系统(DYS)徽标和条形码的原则、有关包装实物要求的原则。 该技术法规涵盖了包装和包装/标签制造商的注册程序、退还点的注册程序和最低标准、系统范围内使用的机械和设备的原则和注册程序、核查设施的原则和注册程序。还包括有关库存现场实施计划和系统财务事项的考虑因素。 通过该技术法规,系统范围内产品分组的条形码和标识的使用将实现国际标准化。因此,该系统范围内的产品跟踪、系统的可追溯性、准确的数据收集以及对饮料容器的适当控制和验证都将得到保证。 |
7. | 目的和理由:高质量的回收利用、鼓励人们引进回收利用系统、防止向环境(海洋、花园、森林等)中乱扔饮料容器;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环境法(第2872号法律)(附加第12条)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2872&MevzuatTur=1&MevzuatTertip=5 —设立环境署及多项法律修订(第7261号法律)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7261&MevzuatTur=1&MevzuatTertip=5 — 零废弃物法规(官方公报日期:2019年7月12日;官方公报编号:30829)——(附件3/B 建筑和校园标准)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32659&MevzuatTur=7&MevzuatTertip=5 — 包装废物控制法规(官方公报日期:2021年6月26日;官方公报编号:31523) 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38745&MevzuatTur=7&MevzuatTertip=5 |
9. |
拟批准日期:
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已于2022年12月1日在环境署官方网站上公布。 拟生效日期: 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已于2022年12月1日在环境署官方网站上公布。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土耳其TBT咨询点
贸易部
产品安全和检验总局
Söğütözü Mahallesi 2176. Sk. No:63 06530 Çankaya-Ankara / Türkiye
电话: +(90 312) 204 8975 +(90 312) 204 9286
传真:+(90 312) 212 8768
电子邮箱:tbt@ticaret.gov.tr
网站:http://www.teknikengel.gov.tr
或者
环境署
库存管理系统局
Kocatepe Mahallesi, Mithatpaşa Caddesi No:60. Çankaya /ANKARA
电话:+90 (312) 424 23 23
传真:+90 (312) 418 22 77
电子邮箱:tucailetisim@csb.gov.tr
网址:https://www.tuca.gov.tr/
https://www.tuca.gov.tr/
https://tuca.gov.tr/userfiles/files/tuca_dys_ue.pdf
https://tuca.gov.tr/userfiles/files/tuca_dys_u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TUR/23_11578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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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法规旨在确定实施库存管理系统的战略和政策、行政、财务和技术程序及原则。
该技术法规涵盖一般原则、土耳其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的职责、环境署的职责、铸造和印刷总局(库存信息管理系统(DBYS)运营人)的职责、库存款现场管理系统运营商的职责。此外,该法规还包括所有利益相关者在强制库存管理系统范围内从投放市场到包装回收整个过程中的义务。
该技术法规涵盖了该系统中的饮料容器和产品类别,具体如下。
附件1:饮料容器(容积:0.10-3.01升)
· 第1类:玻璃瓶
· 第2类:PET瓶
· 第3类:铝瓶/容器
· 第4类:高密度聚乙烯瓶/容器
· 第5类:复合瓶/容器
· 第6类:其他瓶/容器
附件 2:产品分组(饮料/食品)
· 第1类:
— 软饮料(可乐、口味和/或果味饮料、口味和/或果味天然矿物质饮料、口味水、滋补品、其他饮料等)
— 饮用水和矿泉水
— 天然矿泉水
— 含酒精和不含酒精的啤酒,包括加香啤酒
— 麦芽饮料
— 能量饮料
— 运动饮料
· 第2类
—水果比例不超过50%的果汁/果肉饮料
· 第3类:
— 水果比例高于50%的果汁/果肉饮料
— 奶和可饮用乳制品
· 第4类:
— 葡萄酒、蒸馏酒精饮料
— 其他/未列明的饮料
— 其他/未列明的液态食品
在市场上销售被定义为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附件1和附件2中第1类的产品和第1类、第2类和第3类包装的人,必须在2023年1月1日通过库存信息管理系统开始注册程序,并在2023年8月1日开始在市场上销售其注册的包装产品。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将未通过库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包装产品投放市场。对于附件2中定义为第2、3和4类、使用强制库存管理系统申请的程序和原则附件1中包装投放市场的产品,其注册程序和投放市场的过渡日期应由环境署另行规定并公布。
该技术法规还包括所含产品的标签和标记标准、有关使用库存管理系统(DYS)徽标和条形码的原则、有关包装实物要求的原则。
该技术法规涵盖了包装和包装/标签制造商的注册程序、退还点的注册程序和最低标准、系统范围内使用的机械和设备的原则和注册程序、核查设施的原则和注册程序。还包括有关库存现场实施计划和系统财务事项的考虑因素。
通过该技术法规,系统范围内产品分组的条形码和标识的使用将实现国际标准化。因此,该系统范围内的产品跟踪、系统的可追溯性、准确的数据收集以及对饮料容器的适当控制和验证都将得到保证。